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三支一扶备考资料——农村经济发展
国家坚持城乡协调发展的方针,扶持农村第二、第三产业发展,调整和优化 农村经济结构 ,增加农民收入 ,促进农村经济全面发展 ,逐步缩小城乡差别。
各级人民政府应当采取措施,发展乡镇企业,支持农业的发展,转移富余的 农业劳动力。
国家完善乡镇企业发展的支持措施,引导乡镇企业优化结构,更新技术,提 高素质。
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应当根据当地的经济发展水平、区位优势和资源条件 , 按照合理布局、科学规划、节约用地的原则 ,有重点地推进农村小城镇建设。
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应当注重运用市场机制,完善相应政策,吸引农民和社会 资金投资小城镇开发建设 ,发展第二、第三产业 ,引导乡镇企业相对集中发展。
国家采取措施引导农村富余劳动力在城乡、地区间合理有序流动。地方各级 人民政府依法保护进入城镇就业的农村劳动力的合法权益,不得设置不合理限制 , 已经设置的应当取消。
国家逐步完善农村社会救济制度,保障农村五保户、贫困残疾农民、贫困老 年农民和其他丧失劳动能力的农民的基本生活。
国家鼓励、支持农民巩固和发展农村合作医疗和其他医疗保障形式,提高农 民健康水平。
国家扶持贫困地区改善经济发展条件,帮助进行经济开发。省级人民政府根 据国家关于扶持贫困地区的总体目标和要求 ,制定扶贫开发规划 ,并组织实施。
各级人民政府应当坚持开发式扶贫方针,组织贫困地区的农民和农业生产经 营组织合理使用扶贫资金,依靠自身力量改变贫穷落后面貌,引导贫困地区的农 民调整经济结构、开发 当地资源。扶贫开发应当坚持与资源保护、生态建设相 结合 ,促进贫困地区经济、社会的协调发展和全面进步。
中央和省级财政应当把扶贫开发投入列入年度财政预算,并逐年增加,加大 对贫困地区的财政转移支付和建设资金投入。
国家鼓励和扶持金融机构、其他企业事业单位和个人投入资金支持贫困地区 开发建设。
禁止任何单位和个人截留、挪用扶贫资金。审计机关应当加强扶贫资金的审 计监督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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